2010/05/11 06:00

巴紐案宣判 金紀玖得賠我10億!

綜合報導

  

我國海外追討權益行動又傳出好消息,繼拉法葉違約金案勝訴後,新加坡高等法院宣判,中華民國政府贏得巴紐案官司,可向外交掮客金紀玖追討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大約是十億台幣的「建交款」,並且判決書中也扣押金紀玖藏在新加坡和所有大英國協國家的財產。

  

涉及A走十億元,台灣和巴紐建交醜聞的外交掮客金紀玖,現在可要把A的錢通通吐出來了,新加坡高等法院宣判,中華民國政府贏得巴紐案官司,可向外交掮客金紀玖追討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的建交款,這筆鉅款是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在二○○六年八月,同意委託金紀玖、吳思材,和巴紐談判建交所付的建交款,但是當外交部把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紀玖的戶頭,對方竟推託失聯,避不見面,直到二○○八年政權交替前,外交部才委託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對金紀玖提出訴訟,要求還款。

  外交部指出,金紀玖在新加坡存款部分,經我方查扣的帳戶金額,大約六百萬美元,政府都將依判決追討回來,加上去年在新加坡控吳思材案勝訴,匯回的一百五十二萬美元,目前可確定追回的款項,大約是一千零五十萬美元,現在要來全力追回屬於台灣納稅人民的每一分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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