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皓 編譯 / 韓國
國際消息,南韓憲法法院,昨天(26日)以七票贊成、兩票反對的結果,裁定刑法的通姦罪違憲。通姦罪原本是要被處以兩年以下徒刑;現在,實行了六十二年的通姦罪,正式廢除。法官的說法是,國家權力不應干預國民私生活,通姦罪根本上侵犯了公民基本權利。
南韓1953年施行刑法241條,規定有配偶的通姦者和通姦對象,都可以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六十二年來社會風氣不斷改變,通姦罪似乎越來越不合時宜。到這個月26號,終於被憲法法院,裁定違憲劃下休止符。不過在南韓社會通姦要不要除罪,爭議仍在存在。
南韓當年施行通姦罪,目的是在大男人主義的社會中,給予做妻子的基本保護。而時至今日,儘管每年仍然有近千人遭通姦罪起訴,真正被判處入獄的卻越來越少;配偶往往願意以金錢和解。有趣的是,法院裁決通姦除罪化之後,南韓最大保險套生產商的股價竟然立刻攻上漲停版,以大約台幣96.5元作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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