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坐牢了! 今天(31日)凌晨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簽發逮捕令,依照1997年設立的逮捕必要性審查制度,法官接受檢方的說詞,認為朴槿惠案的情節重大,有湮滅事證之虞,因此裁定逮捕關押2 0天。朴槿惠也因此成為南韓第三位因貪汙被逮捕的前總統。
朴槿惠涉嫌受賄金額達868億韓元(約25.4億台幣)。按南韓法律規定,受賄金額1億韓元以上適用《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10年以上。據《韓聯社》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在對朴槿惠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後認為,朴槿惠有銷毀證據的可能性,因此在今天凌晨接受檢方提請簽發了逮捕令。朴槿惠被控13項罪名,包括受賄、濫用職權、洩露公務機密、強迫和強迫未遂等,未來20天後,檢方必須正式起訴朴槿惠。(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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