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中國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日前遭到中國大陸逮捕,他的家人積極奔走試圖營救,不過卻沒有成功,今天(28日)遭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判處5年有期徒刑。
湖南嶽陽中級人民法院在微博上發文表示:「11月28日上午,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彭宇華、李明哲均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彭宇華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彭宇華、李明哲均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中國大陸以擔負國家這種罪名判刑,我們無法接受,這個案件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是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令人遺憾。」國際特赦組織台灣32小組也在臉書上發文說:「李明哲今天上午宣判。我們要說,從未犯罪,何來判決?立即無條件釋放李明哲!」(翻攝湖南嶽陽中級人民法院微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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