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報導 / 英國
你有被汽車開過水坑時,濺起的水花弄濕過嗎?英國1名汽車駕駛,因行經水坑處時,不慎濺濕3名路人,可能要面臨最高5000英鎊(約新台幣20萬元)的罰款!
根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英國劍橋郡聖艾維斯(St.Ives)的警局發言人表示, 「本月4日中午,1名母親帶著2名小孩,行經皮格巷與格林賈斯路的交接處時,1名駕駛路過水坑造成母子3人被濺濕」;這名警方的發言人,以「令人難以置信(Unbelievably)」來形容這此案件,並呼籲當天的目擊者提供線索,警方要將這名害別人被濺濕的駕駛緝拿歸案。
據了解,英國在1988年所制定的道路交通法令中,明文規定「汽車駕駛在未考慮他人的情況下,包括行經水坑時影響其他用路人,最高可被罰5000英鎊罰款」,而立法的目的為,「這些行為是自私的,急躁以及具侵略性的」。而報導表示,一般來說本案駕駛可能會吃上1張100英鎊(約新台幣4000元)的罰單,而若是走司法一途打官司的話,最高可能得被罰款5000英鎊。
但是不少英國當地的網友認為,警方實在太大驚小怪,甚至有網友批評,重罪案件不處理,專門處理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翻攝網路/示意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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