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 撞死8名飆車少年 馬國女駕駛獲判無罪

黃佩華 梁宏志 綜合報導  / 馬來西亞

6年前馬來西亞一名女駕駛沈可婷,撞上一群飆車少年,造成8人死亡的重大車禍案件!沈可婷原本無罪釋放,但檢方提出2次上訴。去年沈可婷被改判6年刑期,而且當庭關押。不過,昨(11)日最新判決出爐推翻原判決,沈可婷上訴成功當庭無罪釋放;關鍵就在法官認為車禍發生原因,其實是馬來西亞青少年的風潮,他們騎蚊型腳踏車在馬路上飆車亂竄,本來就非常危險,駕駛根本無法閃避。

官司纏身6年,一度被關押的女駕駛沈可婷,撞死8名飆車少年,卻獲得馬來西亞民眾支持。10、20輛腳踏車,用飛快的速度衝過路口,貼著車身一字型像超人的騎法是為了減低風阻,也因為就像蚊子在吸血被稱作是蚊型腳踏車;在馬來西亞少年圈,早在20年前就掀起熱潮,道路當競賽跑道還定期比賽,被稱作蚊車黨,玩命競賽害人害己,早就天怒人怨。

法官認為意外發生在眨眼之間,凌晨3點多沈可婷不曉得會有蚊型腳踏車出現,加上地點、視線黑暗、樹木遮擋路燈,30、40輛腳踏車,即便是技術很好的司機,若在公路上看見有貓都不能馬上剎車避開;雖然同情8名死者家屬,但案件判決須依法進行,不能說發生致命事故司機就得負責,台灣法院判決也採納信賴原則。

律師洪維駿說:「所謂信賴原則是說駕駛人,可以信賴同樣參與交通的人,會一起互相配合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危險或是採取必要的對應措施,所以萬一駕駛人自己沒有違規,也有盡必要的注意,是被害人的不適當行動,導致受傷或死亡的話,這時候法院會認為,駕駛人不應該負過失的刑責。」蚊車黨造成當地社會問題,所以法院之前判決沈可婷罪名成立時,民眾才會反彈發起連署;認為家長沒盡教育責任,沒制止孩子違法行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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