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可補助遭質疑變相鼓勵

  台中縣政府最近通過一項新的補助方案,只要是設籍台中縣未滿十八歲的少女未婚生子,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就可月領六到八千元的補助金,不過婦女團體質疑,認為這樣是變相鼓勵婚前性行為!

  在現今少子化的台灣社會,懷孕生子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但如果年輕少女懷孕,生下孩子成了單親媽媽,後續的問題更嚴重,台中縣社會局有的新的補助方案,只要是未滿十八歲懷孕生子,設籍台中縣的低收入戶,每個月都可以領到六至八千元的補助金直到小孩滿三歲為止,但是這項捕部方案卻遭到婦女團體的質疑,認為根本是鼓勵少女未婚生子。

  雖然社會局強調,補助方案是為了保護低收入戶,未來在補助金的發放會嚴格把關。   (江麗君 郭繼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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