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學生禁打罵罰跪 可罰站

 / 台北市

  教育部昨天公布「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草案」,明確禁止體罰,也禁止以違法的行為處罰學生,老師如果違反規定不當處罰學生,校方可給予申誡、記過處分,情節重大的可視為不適任,移送教評會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並連帶承受違反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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