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電視列管 行動裝置成漏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許多駕駛人喜歡開車看電視,交通部明令,汽車前座娛樂顯示器須與打檔設備連動,車輛行進間不得啟動,今年七月起強制納入定檢,違規最重處吊銷牌照。不過新法正式上路前,卻出現一大漏洞,很多車主為了怕被開罰,以活動式車用3C架來看手機、平板電腦,完全無法可管。許多車主只花一、兩百元買車用支架,將手機架在儀表板、冷氣孔上方或擋風玻璃,比裝小電視更便宜,且驗車拔下,根本查不到。

公路總局說,小電視不能播影片、電視頻道、唱卡拉OK、打電玩,但GPS導航、倒車顯像不限。若驗車沒過,一個月內需複驗通過,再不合格最重可處吊銷牌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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