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這個小女嬰她到底是那一國人,現在全台灣人都在瘋狂討論!
這個月7日深夜,一名台灣籍孕婦從桃園國際機場搭乘中華航空班機,前往美國洛杉磯,不料在飛機上,她因為羊水破了,在飛機上產下一名女嬰,事隔2天,一名美國籍的乘客,將當時寶寶平安出生的影片PO上網,同飛機的乘客開心歡呼,連空姐都感動落淚,機上的乘客對於這個突發狀況造成延遲,都能體諒。
這起機上產子事件,首先引發爭議的是,該名孕婦為何能搭機?依據華航的規定孕婦懷孕未達32週,視同一般旅客搭乘,不需要附上醫師證明,而這名孕婦搭機時,跟地勤人員表示,她的懷孕周數與身體狀況,符合一般旅客搭乘規定,才會同意旅客搭乘。不過,更大的爭議還在後頭,到底這名女嬰的國籍,是不是還有可能多了個美國籍?
根據華航所提供的資料顯示,當天起飛後約6小時,「機上一位孕婦羊水破裂,空服員立即廣播請求醫師旅客協助,機長也立即通報公司,考量孕婦與胎兒安全至上,決定就近轉降安格拉治」。而就在「飛機降落前30分鐘,孕婦就在醫師的協助下,順利在機上產下一名女嬰,班機於當地時間17時06分,台北時間是8日上午9時06分,降落安格拉治,並立即將孕婦和新生兒送醫,母女平安。
等原班機油料補充完畢,再重新起飛,抵達原目的地「洛杉磯」。當機上產子的消息曝光後,各界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見,其中討論最多的是這名女嬰到底有沒有美國籍。記者深入追蹤,取得民航局和律師馬在勤的說法,由於華航屬於國籍航空,按照規定,飛機和輪船皆屬於中華民國國土的延伸,所以不能算在美國生產,應該無法取得美國籍。民航局還表示,最後必需依照美國安格拉治醫院的醫師所開立的出生證明來判定。
醫生開立的出生證明為何,不得而知,華視新聞找上AIT(美國在台協會)發言人游詩雅,請她協助提供安格拉治機場所在地-阿拉斯加州的相關法令,其中在第7頁中間,明確列出取得國籍的必要條件。
Under the 1944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articles 17–21, all aircraft have the nationality of the State in which they are registered, and may not have multiple nationalities. For births, the nationality law of the aircraft's “nationality” may be applicable, and for births that occur in flight while the aircraft is not within the territory or airspace of any State, it is the only applicable law that may be pertinent regarding acquisition of citizenship by place of birth. However, if the aircraft is in, or flying over the territory of another State, that State may also have concurrent jurisdiction.
濃縮阿拉斯加州法規,所整理出的重點如下:
第一、父母其一方需擁有美國國籍。
第二、需搭乘美國航空或是輪船時所生。
第三、需在美國領空出生。
總結以上的重點,再來看華航這起孕婦空中生產事件,該名孕婦搭乘的班機屬中華航空,並非美國國籍航空公司。另外,從孕婦生產的時間,和飛機飛行時間來推算,當時飛機應該在白令海的上空,究竟算不算美國上空,華航並未證實。唯一能讓小女嬰擁有美國國籍的條件,只剩下女嬰的生父必需擁有美國籍,而這點,礙於個資法,華航無法提供旅客其他資訊,只能等該名產婦回國,或是她的家屬出面,才能解答了。(翻攝YouTube、資料照片和Google地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