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夢17泡泡染髮乳所屬的東安生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文提到,此起檢驗台中市衛生局尚未裁決,加上東安生技實業股份有份公司也已最速件方式再次送檢,在檢驗報告尚未出爐前,並無標示不符事實。
東安生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至台北市衛生局公文內容如下:
主旨:為函請(台北市衛生局)貴局暫緩發布有關本公司委托台灣君代有限有限公司所製造之"夢17無PPD泡泡染髮乳"產品成份與標示不符之新聞事,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頃接獲(台北市衛生局)貴族藥物食品化粧品之檢查報告表,指稱本公司委託台灣君代有限公司所製造之含藥化粧品「夢17無PPD泡泡染髮乳-可可棕」,此產品外包裝標示涉及違反未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內容核實刊載.....等語,經本公司去電(台北市衛生局)貴局承辦單位後了解,承辦人指稱因該產品經送檢驗後結果,未檢驗出與含藥許可證主成份所載4-Amino-m-Cresol 0.06%之成份。
二、按染髮劑之有些主成分於檢驗時,在不同的處理條件或操作方法,例如PH值、移動相mobile phase有機溶媒種類及比率、波長之攝定與層析管柱Colum之種類與溫度等因素,會影響檢體之溶解度及穩定性,且氧化染髮劑原料本身極易受其他賦形劑(基質)或包履或干擾或置放時間等因素而產生降解現象,導致低於該檢測方法之偵測極限而無法檢出,查上該產品所含之該成份僅0.06%本就極微量,可能會因上述因素而被認定無法檢出。
三、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表示無法檢驗出0.06%以下之成分。
四、又上該產品之製造廠"台灣君代有限公司"亦保證產品與製程中確實有添加上述成分,並提供美國進口原料商之證明文件。其於上述理由,本公司於5月12日接獲通知後即以最速件方式再次送檢驗單位,檢測作進一步確認。
五、據聞(台北市衛生局)貴局近期即將發佈上該事件之新聞稿予各媒體,懇請貴局同意本公司至5月30日之檢驗期限,俟檢驗明確時再發佈新聞,以免損失本公司商譽並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失。
實為德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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