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5 07:55

黑心商賣"石膏豆花" 明知故犯判6月!

黑心商賣"石膏豆花" 明知故犯判6月! | 華視新聞

黃益源 報導  / 新北市

又有惡劣黑心廠商!竟讓民眾吃下不能食用的「石膏」。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永昌石膏化工負責人周德永,3年前進口無水石膏,假冒可作為食品添加物的二水石膏,販賣6千多公斤、給下游製造豆花。

當時一審認為歐盟與美國,均已允許無水石膏用於食品,判負責人無罪,但二審逆轉,智財法院認為,他販售無水石膏時,台灣仍未同意將其列入食品添加物,是明知故犯,依食安法、假冒罪,判處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永昌公司則裁罰3百萬元。可上訴。(示意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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