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今(1日)起4項交通新制上路!交通部宣布,包括在國道或快速道路行駛,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將加重處罰,罰款將從1200元到1500元加重為3000元到6000元,罰款最多增3倍;下交流道插隊未排隊將開罰3000到6000元;國道也將在國道地磅區等地點攔查遊覽車和大客車;另外,遊覽車和大客車每次定檢也須檢附4個月內保養紀錄。(資料照)
【4大交通新制詳細內容】
1.今起汽車在駛離國道主線車道下匝道時,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將可開罰3000~6000元
2.高速公路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從重處罰,交通部修法加重罰則,罰款從1200元到1500元加重為3000元到6000元,罰款最高增加3倍。
3.明起大客車和遊覽車駕駛人,需依循標誌標線指示進入大客車攔查點受檢,將不定期攔查遊覽車和大客車駕駛資格、車輛逃生和安全設備、胎紋是否符合規定,若未依規定進入該區受檢,將可罰3000元到6000元。
4.遊覽車和大客車9月起也將不分出廠年份,每次定期檢驗。均須檢附合法汽車修理業者出具4個月內保養紀錄表,若未依規定受檢,將可罰900元~1800元,若受檢不合格,將於一個月內複檢,複檢不合格將有吊扣車牌牌照等規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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