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1 18:01

跟進歐盟 化粧品禁用動物試驗違者罰15萬

跟進歐盟 化粧品禁用動物試驗違者罰15萬 | 華視新聞

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案,未來台灣產製販賣的彩妝保養品,將跟進歐盟腳步,禁止進行動物試驗、用動物實驗的成分及原料,違者可處15萬元以下罰鍰,預計2020年上路。

由於全球每年約有1.15億隻動物,被當成化粧品成分、原料的實驗品;台灣每年更有100多萬隻實驗動物。其中,化妝品動物實驗,會將化學物質塗抹在兔子、天竺鼠的皮膚上、或直接滴進眼睛裡,甚至重複強迫餵食,測試化粧品是否有刺激性、引發過敏反應或導致疾病,相當不人道。

因此立院通過修法,明訂化粧品業者於國內進行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之安全性評估,除該成分被廣泛使用,其功能無法以其他成分替代,或經評估有損害人體健康之虞,需進行動物試驗者外,不得以動物作為檢測對象,且違反規定之化粧品不得販賣。違者將可處15萬元以下罰鍰,其物品將沒入銷燬;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得命其歇業,及廢止其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但草案也給予業者緩衝期,相關規定將自公布3年後實施,讓業者有時間尋找新的替代方式。(示意圖/翻攝每日郵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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