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全國首創的「同性伴侶證」,昨(11日)上午2對同性伴侶證申請,正式在高雄市政府正式發出。
去年520,高雄市率先辦理同性伴侶註記,今年光棍節再首發「同性伴侶證」,2對女同性戀人昨天在高雄戶政事務所完成申領。首對領證的陳盈汎、吳羽婷,兩人相戀4個多月,就已認定彼此是今生的唯一;另1對相戀11年的小米(化名)與李小姐,得知高雄市核發同性伴侶證,為了證明真心珍惜彼此,特地從大陸搭機返台申領,她們表示看到證件伴侶欄另一半的名字,心中才有互屬對方的踏實感,這張伴侶證讓感情得到歸屬。
高雄市民政局表示,同性伴侶證左上方彩帶「高」字代表高雄市,對應別名「陽光註記」的同性伴侶註記,是同性平權明亮可期的願景與未來。伴侶證載有當事人基本年籍資料、伴侶姓名及製發戶政所等,除讓同性伴侶可隨身攜帶便利運用在醫療、警政、社福、護照等事項外,因為伴侶證上載明當事人個料,等同多了一張可運用的身分識別證明。(高雄市民政局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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