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9月1日起,國道下交流道若違規插隊將重罰3千到6千元,高公局表示,中和南出、五股北出、大雅南出、鼎金系統北出交流道等處,已設電眼取締,呼籲用路人下匝道不要插隊搶道,以免發生事故。
高公局表示,為改善高速公路出口匝道違規插隊情形,在中和南出、五股北出、大雅南出、鼎金系統北出交流道等處,已設置高解析度攝影機,嚴格取締舉發違規插隊之車輛。
高速公路局籲請用路人如欲駛離高速公路主線車道進入交流道時,應先駛入外側車道,再循減速車道降低速率行駛,並由交流道駛離高速公路,以維護行車安全及秩序。
高公局表示,有鑑於在高速公路交流道出口回堵時,常有欲駛離高速公路主線車道進入交流道之車輛未依序排隊,而插入正在連貫駛離之車陣中,或在主線外側車道驟然減速甚至停車等待空隙插入,造成行駛外側車道之車輛緊急煞車致險象環生甚至釀成車禍,故自105年9月1日起,修訂相關規定並加重罰則,處汽車駕駛人3千到6千元罰鍰,以遏止前述危險行為。高公局呼籲,當車輛準備駛離高速公路時,如遇出口回堵至外側車道已有排隊停等車隊,應提早變換至外側車道並循序進入減速車道,如發現已在排隊停等車隊中段且無法變換到外側車道及減速車道時,為避免在主線車道驟然減速或停等造成後方車輛追撞或延滯,應續行至下一個交流道再依序駛離主線。
另高公局已於易壅塞交流道上游,利用電子看板顯示「出口壅塞靠右排隊」,提醒欲駛離高速公路之用路人提早靠右行駛,並依序排隊駛離主線進入交流道,以維護行車安全與秩序。(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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