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 09:00

勞基法民進黨版 大增特休假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為讓資淺勞工特休假「看得到吃得到」,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昨天凝聚出勞工特休假天數的黨團版本,工作滿半年未達一年者,就享有三天特休假,滿一年有七天,滿兩年未滿三年十天,滿三年未滿五年是十四天,第五年到第九年是十五天,第十年起是十六天,逐年增加一天,三十天為上限。

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天再度針對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但對特休假仍無共識,經討論後決定,將各特休假版本,及一例一休、刪除七天假等無共識部分,送今天院會處理。朝野今天都甲級動員,爭吵半年的一例一休修法、進入最後決戰階段。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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