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勞基法》修正案6日三讀通過,一例一休成定局,現在確定明年開始,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休假日如果來上班,將調高加班費,而年資滿半年的就享有三天特休假,另外輪班制影響最大,必須休息滿11個小時才能再上班,但有人質疑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會不會有企業公司想辦法規避,要怎麼查,也是個問題!不過勞工朋友 2017年的假,要怎麼休假才能真正有感,不妨這樣排假!
●2017連假攻略一覽●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2017年將有6個連續假期,但若技巧性的請假,就可以延長休假日,最常甚至可以放到10天,而僅有一天的中秋假期,如果和國慶連假一起安排、請假,也可以連休7天。
元旦12/31-1/2日(休3天)
春節1/27-2/1日(休6天)---可請2休10
228紀念日2/25-2/28日(休4天)---可請3休9
兒童清明節4/1-4/4日(休4天)---可請3休9
端午節5/27-5/30日(休4天) ---可請3休9
中秋節10/4日---可請2休7,和國慶日一起
國慶日10/7-10/10日(休4天)
●4種休假日●
1.國定假日
這就是法定假日,如果來上班,公司就必須支付全薪。若雇主要求員工上班須再多給一日薪資,或補休一日。
2.例假日
法定假日、支全薪。除非遇到天災、緊急突發事故,否則不可要求員工上班,若違法可依法開罰2萬~30萬元,並支付勞工額外一日薪水。
3.休假日
雇主經員工同意後可要求上班,但工作2小時須支付1/3倍薪資、工作後6小時支付2/3倍薪資。
4.特休日
依年資擁有不同天數的特休、不可上班,若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未休畢,雇主應支付薪水。
1、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2、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3、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4、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5、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6、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被刪的國定7天假●
1、開國紀念日之次日:1月2日
2、革命先烈紀念日(青年節):3月29日
3、孔子誕辰(教師節):9月28日
4、台灣光復節:10月25日
5、蔣公誕辰紀念日:10月31日
6、國父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
7、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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