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爆料公社」臉書粉絲團一篇貼文指出有女網友請生理假,被要求去婦產科做檢查開證明,結果說了一番話後,就不用開證明!但是隔天上班,卻被說「憑什麼拿勞基法來講」?女網友想問大家「我是否錯了」?
PO文附上一張對話截圖,只見疑似原PO本人解釋提到,公司不能請生理假,還要附上醫生證明「經痛到都在家裡了,還要出去檢查是否經痛?」反問若生理期間在公司上班上到暈倒,「使否能申請職災?還是說要個人吸收?」直言「或者妳要看到我使用過的衛生棉?」結果對方就回「好不用證明」。
對此,有網友表示「覺得同理心很重要,畢竟不是每個女生都會痛到不行...如果同事之間太過於計較,不懂得他人的苦處,這樣在職場上就辛苦了點,平時多幫助同事,我想同事或主管的態度也會好一點。我確實也有朋友是要拿醫生証明的,覺得很扯」、「按勞基法規定,女性員工每月可以請1天的生理假,生理假視同病假」但也有網友表示「 因為生理假真的很常被濫用...」。(圖片來源/爆料公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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