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許多人畢業後,都會有的共同回憶,就是學生時期「偷訂外食」。近日有網友在「爆廢公社」貼文,分享一張學校的「獎懲簽辦單」,懲處原因是「3/1中午私自訂購外食」總共21位同學,幾乎全班被記小過乙次,原PO還搞笑的說「只因為這小事,全班被記小過,哈自作孽」。
此發文引發網友熱議,許多網友回想起當學生時期懲處記過的事,表示「真的是小事」、「我訂飲料被記警告」、「偷吃要有技巧」、「你忘記買教官的份了」也有網友不是在學生時期偷食,表示「當兵伙食差也會偷食,但記得買給學長就OK拉!」
但也有許多網友討論「為何學校要禁外食?」表示「營養午餐超難吃,為何不能叫外食」,有網友表示「訂外食萬一發生食安問題,學校有責任的,到時候會怪學校督導不周」、「學校有學校的規矩,很多限制不是機車,而是要教育孩子們學會守規矩」。(翻攝自爆廢公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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