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台北市
為了飛航安全,民航局公告新的規定,從這個月22日起,水銀溫度計僅能放置於託運行李內、因為安全原因而被製造商召回的電池,全面禁止運輸(不能託運及帶上飛機)。另外,相機腳架、自拍棒等,標準也放寬,只要沒有超過60公分都可攜帶上機。
民航局指出,為了加強維護飛航安全,已公告修正搭機旅客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名稱,以及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之物品名稱 。另外,再次提醒民眾,鋰電池、行動電源只能放在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上機。(資料照)
【民航局公告內容】:
一、(一)小型醫療或診療用水銀溫度計原可攜帶上機,現修正為僅能放置於託運行李內。
(二)增訂「製造商已認定安全性有缺陷或已經受損且可能產生導致危險的熱能、火焰或短路的鋰電池(例如由於安全原因而被製造商召回的電池)禁止運輸」。
(三)攝影(相)機腳架原規定管徑未超過1公分、可伸縮且其收合後高度未超過25公分者可攜帶上機,現收合後高度放寬為未超過60公分者可攜帶上機。
二、除以上修正之規定外,鑒於乘客仍時有攜帶鋰電池搭機之情況,謹再次呼籲乘客不得將備用之鋰電池(含行動電源)放入託運行李,僅可放在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上機,且應注意電池之阻絕裝置是否良好,以避免發生短路之情形。
三、另近期發生數起國人入境香港及澳門時,經港澳警方查獲攜帶電擊棒、瓦斯噴霧器、伸縮警棍及手銬等違禁品,遭留置及受罰情形,提醒赴港澳轉機或入境港澳旅客,請勿攜帶該等物品,以免誤觸當地法令。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