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爭論超過20年的通姦除罪化、有重大進展!司改會認為,家庭、親屬、性別平等法規已趨完善,通姦罪存在正當性、已漸漸薄弱,未來、配偶不能只對另一半撤告,「要告必須一起告,要撤一起撤」。以免遭性侵的被害人、擔憂挨告妨害家庭,昨無異議通過通姦除罪化,決議廢除刑法239條通姦罪。
這其實和近來很轟動的女作家林奕含之死有關,過去有不少性侵害被害人提告,因證據不足無法定罪,反被對方配偶控告通姦有罪,未來通姦除罪化後,原配要告、就得連配偶一起告,與會委員、律師賴芳玉則感慨說,希望修法後「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