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藥物的保存方式,網路上出現許多謠言,近期還有「聽說藥品放冰箱保存,因為低溫的關係可使藥品保存更久」的說法,對此,食藥署解釋,低溫恐怕會造成「藥物變質」。
食藥署表示,一般來說,大部份的口服藥錠(膠囊)、口服藥水、眼用藥水、外用藥膏及開封後的胰島素,皆建議室溫(15-30℃)保存即可,不需冰在冰箱保存;除非是強調需要冷藏的藥品,都會在藥品包裝上特別標示「需冷藏保存」或「請於2-8℃」存放,例如:眼藥水氯絲菌素(Chloramphenicol)、前列素類(Latanoprost)、抗生素類藥水、未開封的胰島素…等。
食藥署說,部分藥品經冷藏後,反而容易造成藥物溶解度改變,造成藥品沉澱析出影響其均勻性,甚至影響藥效;此外,冰箱為相對濕度較高的環境,也易造成藥品潮解變質。
食藥署提醒,藥品保存的一般原則為「避光、避濕、避熱」,並依藥品說明書上的保存方式為準,最好存放在乾燥陰涼的密閉環境中。而需置於冰箱的藥品,需與食品區隔放置,以避免小孩誤食,並且不要擺在冰箱門邊,以免溫度不穩定而影響藥品安定性。(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