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2019年12年國教即將實施,而近期引發爭議的國文課「文言文比例」,今天(10日)下午教育部召開課程審議大會,經過6小時的審議,「文言文派」勝利,國教署署長邱乾國宣布,根據表決結果,將依國家教育研究院的研修小組草案,高中文言文佔比為45至55%。
另針對「中華文化基本教材之選材範圍」部分,為擴大學生學習中華文化之範疇及視野,決議除《論語》、《孟子》、《大學》、《中庸》外,尚可包括其它具中華文學文化價值五經或諸子百家等之相關選文。(教育部提供)
關於會議過程與結果,教育部詳細說明如下
一、考量目前草案內容對於閱讀教學媒材編選及教學的引導,均以獨立短篇文本型態的教與學為主,較未觸及長篇及專書閱讀的安排及指導,似仍未能超越傳統國語文教學的模式,顯得過於侷限及單一,且未能充分及有效回應學生在真實生活情境中閱讀應用的需求,經在場委員無異議通過,請課綱草案研訂單位就第三至第五學習階段研議針對整本書籍(包括不同文體與性質的書籍)的閱讀指導撰述教學提示;寫作教學之引導亦同。
二、針對「二、教材編選」序言第2段內容所提「第四及第五學習階段,白話文選以臺灣新文學作家(含原住民族)之作品為主,兼及世界華文文學、翻譯作品、文學論述等,並酌採古代接近語體之作」部分,經在場委員無異議通過,維持原課綱草案,惟請課綱草案研訂單位研議明確界定「臺灣新文學」,以利教材編選依循。
三、針對「第一至第三學習階段(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之教材編選注意原則部分,經在場委員無異議通過,草案增訂「教材編選可考慮單元設計,各單元呈現相同文本表述或主題,便於讓學生自主學習。如以文本表述方式為單元設計原則,宜由具體到抽象,由淺而深編排,並融入適當的學習策略;如以主題為單元設計原則,應適切融入議題。」之規定。
四、針對「第五學習階段(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之「必修課程」教材編選注意原則部分,其中之3點決議如下:
(一)考量為滿足學生學習差異之需求及自行閱讀之彈性,經在場委員舉手表決,修正第1點為「每冊課數由編選者依照選文深淺長短,自行斟酌調整。除各冊教材課文之外,教師可依學生所需選文供學生自行閱讀」。
(二)針對刪除每冊應選一課文化經典之選材範圍「《詩經》、《老子》、《莊子》、《墨子》、《荀子》、《韓非子》、《楚辭》、《文心雕龍》等」議題部分,考量原課綱草案之文字除已正面表列外,尚有「等」字保有選用其他文化經典之空間,經在場委員47人舉手表決,22人同意刪除、21人不同意刪除,均未達出席委員之半數,爰決議維持原課綱草案之文字。
(三)基於賦予教師更大彈性規劃及安排課程之考量,中華文化基本教材之選文範圍除《論語》、《孟子》、《大學》、《中庸》外,尚可及於其它具中華文學文化價值五經或諸子百家等之相關選文,經在場委員46人舉手表決,委員27人同意通過第7點修正為「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內容應考量教學節數、學生學習興趣與理解能力,編選能融入品德教育、生命教育、生涯發展、人權教育等議題的合適文本。選文宜附有章旨、注釋、問題討論等。」。
有關各界普遍關注之「第五學習階段(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之「必修課程」18學分(不包括中華文化基本教材)之「文言文課數比率」部分,經在場委員充分討論,提出4項修正動議及表決結果如下:
一、文言文選以兼顧不同時代、不同作者、不同文類為原則。並刪除課綱第17頁有關文言文所占之比例(同意:13人、不同意:21人)。
二、普高文言文除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外,其課數比率須符合三年平均40%到50%(同意:21人、不同意:14人)。
三、普高文言文除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外,其課數比率應符合3年平均30%-40%(同意:15人、不同意:9人)。
四、文言文之課數比例須符合每學期以30%為上限(同意:16人、不同意:13人)。
因各案投票結果均未達出席委員半數,爰決議維持原課綱草案「文言文之課數比例需符合3年平均45%至55%」(不包括中華文化基本教材)。
另有關「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第五學習階段)之推薦選文篇數及內容」議題,因已超過會議預定召開之時間,未及討論審議,爰其結果須待課審會審議大會召開下次會議續行討論及決議。
課審會審議大會審議課綱草案時,除針對各教育階段分組審議會所提之各項建議修正意見逐項聚焦討論外,同時亦聆聽課綱草案研修小組成員之回應及說明,綜整進行討論及表決。教育部尊重課審會審議大會專業審議機制及委員共識,為讓各界了解課綱審議歷程,各次會議均全程錄音及錄影,會議紀錄及經委員審閱確認之個別委員發言摘要,亦將公告於課審會資訊公開平臺,提供各界參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