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肉用品抽查 「烤肉網」不合格最大宗!

烤肉用品抽查 「烤肉網」不合格最大宗! | 華視新聞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中秋節將至,為讓消費者安心選購烤肉用品,桃園市經濟發展局及消保官,9月針對「烤肉用品」進行抽查,發現30.58%標示不完全。經濟發展局局長朱松偉呼籲,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勿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以保障自身權益。

經發局與消保官抽查大賣場及五金量販店,共計206件,結果發現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的商品共有63件,不合格率30.58%。不合格商品中以烤肉網最多(26件),烤肉夾次之(16件)。

不合規定商品中,主要未標示項目為「保存方法」,其次為「製造(進口)商資訊」。不符商品標示者,39件未標示「保存方法」,37件未標示製造(進口)商資訊。不合規定商品中,中國大陸製計有25件、台灣製23件、印尼製2件、越南製2件,未標示產地來源計有11件。

局長朱松偉表示,依據《商品標示法》,烤肉用品應標示項目包括「商品名稱」、「製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製造日期」、「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方法」及「注意事項」等。烤肉用品如烤肉架、烤肉網等,若使用材質標示不清之商品,在經過高溫燒烤並與食材接觸後,恐有衛生安全問題,民眾在選購時應注意標示之完整性,拒絕購買標示不清或不全之商品,以確保消費安全。

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依《商品標示法》要求限期改正,若複查再未改正者,則依法處台幣2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桃園市政府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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