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現行視障者攜帶導盲犬搭乘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不予收費,交通部今天(29日)預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未來聽障者攜帶導聾犬、肢障者攜帶肢體輔助犬,搭乘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同樣不予收費。修正案預告期是二週,新法規可望10月底前實施。
據中央社報導,交通部路政司營運科長王昭明表示,現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只允許視障者攜帶導盲犬免費搭乘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陪同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的犬隻有較全面的規範,交通部也修正相關規定。交通部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增列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攜帶的幼犬,也能和現行視障者攜帶之導盲犬一樣,搭乘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且不予收費。(圖片來源/惠光導盲犬學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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