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30 07:54

今彈性上班可領"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部這樣說

今彈性上班可領"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部這樣說 | 華視新聞

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你今天有上班嗎?許多人在(30日)星期六,比照公家機關行事曆,仍要補班補課,另外在10月9號彈性放假,形成國慶日的4天連假。不過《勞基法》1例1休新制去年底上路,有勞工提出疑問,今天上班已連上6天,是否可領休息日加班費?或質疑僱主有沒有違反1例1休?

對此,勞動部指出,民間企業正常出勤是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而該表所列的國慶4天連假,是以「1日換1日」的換班概念調整出勤,勞動部在去年1月就已公告「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行業」可適用《勞基法》第30條第3項的8周彈性工時,讓上班日和非上班日對調。

勞動部說,要做今天上班調整的話,有工會需經過工會同意,如沒有工會者,就要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後,才能調整出勤。在雙方調整出勤達成共識後,今天上班就不用另外發加班費,而勞工國慶日可連放4天。若沒有經過法定程序調整假日,或是僱主擅自把假日吃掉,就會違反《勞基法》可罰2萬到100萬元,勞工權益受損時可打1955專線檢舉。(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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