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2 09:07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未來學童如果近視要配眼鏡,必須要先去看眼科開立處方!衛福部預告,未來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的孩子第一次驗光配鏡,一定要先看眼科醫師拿到驗光處方,驗光人員才能進行配鏡。
當驗光人員發現孩子視力有特殊狀況也必須轉介給眼科醫師。違者可依法處最重十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廢執照,因為有些假性近視還能挽救,適當治療度數就可從三百度回復到一百,但如果第一次眼鏡就配錯了,近視反加深還可能會引起慢性頭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學童 配眼鏡 眼科 假性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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