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7 20:11

兼顧兒少權益與產業 酒類廣告統一21:00-06:00播放

兼顧兒少權益與產業 酒類廣告統一21:00-06:00播放 | 華視新聞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7日)第784次委員會議決議,指定「無線廣播」、「無線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酒類廣告播放時段為每天晚上9點至隔天早上6點止。

NCC表示,按《菸酒管理法》第37條第1項第3款有關酒類廣告不得有:「以兒童、少年為對象,或妨害兒童、少年、孕婦身心健康。」之情形,其立法理由係為加強對兒童、少年之權益保障及考量兒少之身心發展;為齊一規管之可能,併同依媒體屬性審酌考量維護兒少身心健康及民眾視聽權益,指定酒類廣告播送時段將以保護兒少為優先,參酌民眾收視聽行為及目前電視(包括無線電視媒體及衛星廣播電視)酒類廣告時段尚為大眾接受,因此決議微調廣播播送酒類廣告時間,將「無線廣播」、「無線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之酒類廣告播放時段齊一為每天晚上9點至隔天早上6點止,希藉此兼顧兒少權益與產業發展。

NCC指出,原規定廣播媒體酒類廣告播放時段之規定係基於2月、7月、8月為兒童少年的寒暑假,收聽時段與平日有別,爰另為限制;惟考量現今廣電產業發展狀況及參考民眾收視聽行為之調查,其特別區分已無實益,爰擬齊一「無線廣播」、「無線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之酒類廣告播放時段,並將於近日依《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進行預告、徵詢相關意見。(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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