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春節期間,部分河濱公園開放燃放爆竹煙火,北市水利處表示,除夕和初一開放4處河濱指定區域, 初二到初五開放2處,其餘的河濱公園則禁止燃炮,民眾若違規而勸導不聽者,將依法開罰2400到6000元不等。
水利處表示,除夕和初一(2月15、16日),開放4處河濱公園的指定區域,可以24小時燃炮,分別是:
河雙21號河濱公園(龍舟點睛場)
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約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
福安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及木質地板區)
關渡水岸公園(不包括自行車道、木質地板及人行道區)
初二到初五(2月17日到20日),則回歸平日時段,僅開放2處河濱公園的指定區域,開放時間也有限制,要在早上8點到晚上10點,這段時間才能燃炮,其他地點和時間則不開放。分別是:
雙21號
福和河濱公園
(圖片來源: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thebigdata.cn)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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