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自今年元旦起,店家已被要求不可隨意提供塑膠袋,違者將被開罰。今(13日)環保署再提出塑膠製品減量時程,表示明年起大型餐飲業,像是連鎖速食店等,內用擬將禁塑膠吸管,預計2030年,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塑膠吸管、一次用外帶飲料杯都將全面禁用。
環保署今(13日)舉行記者會,環保署長李應元、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及多個環團,出席公布「台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提出塑膠製品減量時程規劃表:
2019年
【塑膠吸管】針對一定規模的餐飲業者,像是連鎖速食店等,規定內用不能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
2020年
【塑膠袋、免洗餐具】擴大限塑商家,將所有開立發票的商店都納入限用。
【一次用外帶塑膠杯】柔性勸導自備享有相關優惠。
【塑膠吸管】所有餐飲業內用都不可提供。
2025年
【塑膠袋、免洗餐具、一次用外帶塑膠杯】不論有無開立發票,全面限用;並將塑膠袋、免洗餐具價錢提高,以價制量。
【塑膠吸管】內、外帶吸管都全面限用,民眾必須自費
2030年
【塑膠袋、免洗餐具、一次用外帶塑膠杯、塑膠吸管】全面「禁止使用」。(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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