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行政院核定109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全年366日,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有6個,分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7日)、和平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4日)、中秋節(4日)及國慶日(3日)。而該如何利用這些假期放長假?其實只要簡單請幾天假,就能爽放長假。
請假攻略如下
●元旦請2天放5天:請假1月2日、3日,休1月1日至1月5日
●春節連假方案A:請2天放11天:請假1月30、31日,休1月23日至2月2日
●春節連假方案B:請3天放12天:請假1月20、21日、22日,休1月18日至1月29日
●清明連假請3天放9天:請假3月30日、31日、4月1日,休3月28日至4月5日
●端午連假請3天放8天:請假6月22日、23日、24日,休6月21日至6月28日
●中秋連假請3天8天:請假9月28日、29日、30日,休9月27日至10月4日
●國慶連假請4天放11天:請假10月5日、6日、7日、8日,休10月1日至10月11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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