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紹欽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8月1日起,教育部開放受理2至4歲育兒津貼申請,每童每月發放新臺幣2500元,第3名子女以上再加碼1000元,估計全國約40萬兒童可受益。
育兒津貼擴大發放 2至4歲童也可領2500元
教育部表示,依行政院核定的「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以「擴展平價教保」及「減輕家長負擔」為重點,並採擴大公共化、建置準公共機制及擴大發放育兒津貼等策略,無縫銜接0至5歲的教保措施,達成全面照顧。其中,教育部銜接衛福部0至2歲育兒津貼,自今年8月起,全國同步將發放年齡擴大為2至4歲。
但津貼請領有條件,教育部表示,兒童滿2歲生日的下個月起,到學齡未滿5歲前,沒有就讀公立、非營利或準公共幼兒園,且家庭綜所稅率未達20%,也沒有在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者,每月發給育兒津貼2,500元,第3名(含)以上子女,除了原有的2,500元外,每月再加碼1,000元。
育兒津貼新制上路 作業流程看這裡
教育部提到,由於2至4歲育兒津貼是政府第1次實施的新措施,為簡化行政作業,採取以下便民的做法:
一、就近申請:除了戶籍在嘉義市的小朋友,家長必須要到聯合里辦公處申請外,其他21縣市的家長則是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申請地點遍布各地,家長可以採親送或郵寄方式辦理。
二、大量簡化行政作業:建置育兒津貼資訊系統,介接各部會相關資料,透由科技優化整體服務。
新申請的家長,只要填寫申請表、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帳戶影本,並視需要提供其他佐證文件即可;已請領0-2歲育兒津貼者,只要小朋友滿2歲生日當月還有在領取者,採跨部會資料介接,家長不用再重新申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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