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廖永平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元節將至,「海苔」是祭品中的熱門選項。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7)日公告,針對30件市售海苔類食品進行檢驗,品質檢驗全數合格,而產品標示查核中僅有1件不符規定,消保處已請食藥署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處理。
「味付海苔」標示查核未過 限期未改最高可處300萬元
為確保民眾食得安心,消保處抽樣30件市售海苔進行查核,在品質檢驗部分30件全數符合,但在標示查核部分有1件不符法規,該違規品項為昌盛食品有限公司於PChome線上購物販售的「味付海苔」。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若產品標示沒有限期改正,就可開罰3萬到300萬元,目前新北市正在調查中,也將對工廠進行查核。
食品除標註主.副原料外 成分.內容物應一併標示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參議王明理表示,「味付海苔」經銷商地址標示在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但經實際稽查後發現,該經銷商已搬至新北市泰山區,其次是廠商把成分標成主原料與副原料,法規不允許這樣標明,應明確標明「成分」且內容物比例多寡由高至低展開,如果主原料僅寫海苔,會讓民眾以為整份都是海苔。
行政院消保處也提醒民眾在選購海苔類食品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品名、內容物名稱、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及營養標示等資訊是否標示完整,切勿購買標示不清楚的包裝食品。
二、注意包裝食品是否曾被開封、外觀有無破損,檢查及確認保存期限並依限食用。
三、考量食用需求量後再決定選購的數量,以維持食品的新鮮及品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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