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洗餐具擴大限用!330家業者受影響

免洗餐具擴大限用!330家業者受影響 | 華視新聞
環保署擴大限用免洗餐具。(翻攝自pixabay)

洪立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持續推廣自備環保餐具,減少使用免洗餐具,環保署今(8)日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新增規定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的餐飲場所於內用餐飲時不得提供消費者各類材質免洗餐具,違者將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款,但位於其內的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不在此限。環保署授權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實施時間,交由環保署核准後實施。全台估計約330家業者將受到影響。

多處場所不得提供塑膠免洗餐具 違者最高罰6000元

目前學校、公部門、超市、連鎖便利超商、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場所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其中公部門及學校更嚴格規定內用餐飲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 碟、餐盒、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估計全台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約180家、量販店約150家會受到影響。

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款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環保署表示,考量營業規模、經營型態及所在區域等差異,環保署授權各縣市政府可視轄區內情形,蒐整各界意見後,向環保署提報各該業別管制實施日期,目前台北市已表示將積極推動。

環保署目前規定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塑膠類免洗餐具之行業。(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目前規定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塑膠類免洗餐具之行業。(環保署提供)

免洗餐具擴大限用 陳列選購.區域性缺水等經申請可使用

環保署於2006年規定政府機關、學校餐廳不得使用免洗餐具,考量擴大對象營業規模、經營型態不同,所造成衝擊及影響層面較大,目前部分地方主管機關已有推動經驗及技術可參考,因此今年新增2大對象。不過,位於百貨量飯賣場的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以商品形式包裝並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試吃品或區域性缺水、發生傳染病或清洗設備故障經向環保局申請同意者不在此限。

環保署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認定說明。(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認定說明。(環保署提供)

減塑成國際趨勢 2050年前將塑膠垃圾削減為零

環保署指出,減塑是國際趨勢,第4屆聯合國環境大會170個與會國誓言在西元2030年前大幅削減免洗塑膠製品,歐盟也已規劃將於西元2021年限制包含叉子、刀子、勺子、筷子等免洗餐具的使用。G20大阪峰會通過「大阪藍海願景」(Osaka Blue Ocean Vision),針對海洋塑膠垃圾問題,達成2050年以前削減為零的目標達成協定。環保署為引導民眾改變習慣,優先從「不一定需要使用免洗餐具」的內用環境開始管制,逐步引導民眾及業者適應。

環保署呼籲,後續除已發布實施縣市的餐飲業者應配合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外,其餘餐飲業者可以主動將內用改為重複清洗的餐具,民眾也能自備環保餐具,響應環保新生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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