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使用中藥材」農藥殘留沒標示! 衛生局令下架不得販售

「食品使用中藥材」農藥殘留沒標示! 衛生局令下架不得販售 | 華視新聞
(北市衛生局提供)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衛生局今(14)日公布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的中藥材抽驗結果,其中「生機枸杞」檢出殘留農藥殺菌劑亞托敏、待克利,殺蟲劑速殺氟殘留量符合規定,但產品外包裝標示「不含農藥殘留」字樣,另1件「山楂片」外包裝標示「產地China」,則未依規定以中文標示,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

包裝沒標示農藥殘留! 衛生局抽驗「食品使用中藥材」2件不合格

為維護民眾食用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衛生安全,北市衛生局至賣場、超市、中藥行等處執行專案計畫,共計抽驗20件產品,包含山楂、桂圓、百合各1件;紅棗2件;白木耳、菊花、蓮子各3件;枸杞6件,檢驗項目包括373項殘留農藥、二氧化硫,品質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不過其中卻有2件包裝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像是「生機枸杞」檢出殘留農藥殺菌劑亞托敏、待克利,殺蟲劑速殺氟殘留量符合規定,但產品外包裝卻標示「不含農藥殘留」字樣,以及1件「山楂片」外包裝標示「產地:China」,卻沒有依規定以中文標示。對此,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查來源廠商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處辦。

衛生局表示,包裝產品標示不符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第47條第8款可處分責任廠商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及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業者須將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衛生局提醒,農友在栽種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中藥材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外,也呼籲民眾在食用或烹調之前,簡易先以流動清水沖洗,但最重要的,還是建議民眾在選購時,除了到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外,也儘量選擇色澤自然、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並將產品存放在乾燥陰涼通風處,才能保障食的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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