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查緝私劣菸酒 轉售免稅菸酒品最高可罰50萬元

北市查緝私劣菸酒 轉售免稅菸酒品最高可罰50萬元 | 華視新聞
台北市政府查緝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今年1到10月查獲違反菸酒管理法並已裁處的案件共計146件。(翻攝自pixabay)

洪立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落實保障消費者健康與安全,台北市政府查緝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今年1到10月查獲違反菸酒管理法並已裁處的案件共計146件,核處罰鍰達新臺幣415萬5916元。北市法務局指出,查獲違規態樣主要以網路交易平台或社群網站販售菸酒品為大宗。

網路賣酒違規最大宗 轉賣私菸私酒最高罰50萬元

財政局表示,近年來由於國內菸品提高菸稅(捐),部分業者為逃避稅費、牟取不法暴利,因此鋌而走險,非法走私私菸入境。財政局除依財政部研訂之「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確實落實執行外,並派員抽檢、輔導菸酒買賣業者,將檳榔攤、傳統市場、菸酒專賣店等列入專案查緝對象。截至今年10月31日止已抽檢菸酒製造、進口、批發及零售業者1075家。

據財政局統計,違反菸酒管理法的146件中,違規最多的類型是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以網路、電子購物方式販賣酒品,共達69件、總開罰金額達85萬元。其次是違反菸酒管理法第46條販賣或運輸私菸酒,共有41件、總開罰金額為226萬467元。

法務局說明,近來查獲違規態樣主要以網路交易平台或社群網站販售菸酒品為大宗。依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5條第1款規定,菸、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另外,財政部准許旅客攜帶入境之限量菸酒品,僅能供自用或餽贈,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轉賣或意圖轉賣私菸私酒者,可處3萬至50萬元罰鍰。

法務局提醒,民眾發現違法菸酒,可撥打市民服務熱線1999轉分機6294提出檢舉,如經查獲屬私菸、私酒,檢舉人的獎勵金,以罰金罰鍰及沒收沒入物變價款的20%(最高為45%)計算,每案最高額可得600萬元獎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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