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源澤 彭冠霖 報導 / 新北市
振興三倍券施行細節公布之後,掀起討論聲浪。各種使用的問題也紛紛浮出檯面,針對振興券不找零部分,外界質疑是對小吃攤不友善,經濟部次長王美花今(3)日回應,如果攤販願意收券找零也可以,只是不能強迫。另外消基會也強調,購買的禮券不能規定使用期限,但三倍券今(2020)年底就會失去效用,呼籲應該設定退費機制。王美花則說,三倍券是特殊情形,不能跟禮券一起適用。
可以加油的振興三倍券7月15日就要上路,但發現金的聲音也沒停過,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說:「這樣子大家可以來消費的,用這樣的氛圍,把它炒熱起來。」
而三倍券的實體樣本有兩種面額5百元以及2百元,但台灣小吃價位一向平易近人,外界質疑三倍券規定不能找零,反而增加使用上的困難,小劇場面額太大不找零?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說:「這個消費券可以不用找零,但是它(店家)願意去找,那我們是不會禁止他們。」
另外消基會也說,民眾先付出一千元才能獲得三千元票券,形式跟百貨公司禮券類似,除了不該設定使用期限,到年底更應該讓民眾如果到期之後還有1千元以內的餘額,可以全額退費。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說:「(三倍券)跟一般的禮券不一樣,所以確實是可以去訂說消費的到期時間。」
三倍券除了實體票券可以立刻拿到三千元,不管用電子支付票證或是信用卡都得等上7天才能拿到回饋金,經濟部也解釋這是考慮到消保法的7天鑑賞期,所以才會要求業者7天之後再發放回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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