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券消費「發票未開足額」涉漏稅!國稅局要查了

振興券消費「發票未開足額」涉漏稅!國稅局要查了 | 華視新聞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提醒業者,收取民眾消費使用的三倍券、藝FUN券、農遊券、客庄券、動滋券等票券時,應按「消費總額」開立統一發票,否則將被國稅局以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等違章漏稅情事,要求店家補稅及裁處罰鍰。

店家收三倍券、農遊券等票券 須按消費總額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使用振興三倍券消費時,店家須連同收取三倍券金額計入,按消費總額開立統一發票,即甲君購買價值1,000元商品,以700元振興三倍券及300元現金交付店家,店家應按收取之振興三倍券金額與現金金額,合計數開立1,000元之統一發票。

然而,高雄國稅局指出,近日陸續接獲民眾反映,指部分店家收受振興三倍券時,會以未收取現金為由,拒絕開立統一發票,或僅就差額收取現金部分開立發票,因此高雄國稅局提醒,上述行為已分別構成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等違章漏稅情事,「一經查獲,店家除補稅外還須裁處罰鍰。」

此外,高雄國稅局補充表示,除振興三倍券外,目前各政府部門加碼發行之藝FUN券、農遊券、客庄券及動滋券等,性質上均等同現金禮券,店家於銷售貨物、勞務收取上述票券時,請務必將收取票券之金額計入開立統一發票總額,以符合規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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