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女性一個月會有一次生理期,每個人的狀態也都依體質會有不同,有些女性會感到比較疼痛,許多女性上班族都不太了解,如果非常不舒服想請假,公司會不會給薪,對此勞動部今(12)日解釋,女性一個月可請一天生理假,不用提出證明,工斯也不得拒絕,雇主也須給半薪,不併入病假計算,意思是獨立的一個假別。如果生理假和病假皆請完,還是可以請假1日,但是這一天雇主可以不給薪。
女性每月可請生理假1天 雇主須給半薪
勞動部表示,女性受僱者如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依法每月得申請生理假1日,無須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且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指出,生理假是以生理週期來臨,有事實需要為原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病假和生理假都請完 還可另請一天可不給薪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爰勞工同一年度內併入病假之生理假連同病假共計30日部分,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3日,雇主應給付半薪。另倘勞工年度內已依規定請完病假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如再有請生理假之需求,每月仍可請1日生理假,但雇主得不給薪。
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有違反上開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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