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車禍熱心報案竟要付1萬2?! 女傻眼

王美雅 許文男 鍾孟翰 報導  / 屏東縣

屏東一位民眾,在今年元旦經過國道三號南下九如交流道附近,目睹一起死亡車禍,她熱心報案並提供行車紀錄器給警方,沒想到因此遭波及,竟收到要支付散落物處理費,1萬2千元的通知單,讓她很傻眼,提出申訴,高公局查證後,確定事故與這位民眾無關,將會主動撤銷這筆費用。

許小姐開車在國道內側車道,突然右邊一輛小轎車,追撞另一輛載滿豬隻的小貨車,她尖叫差點閃避不及,這起車禍發生在今年元旦,地點在國道三號南下九如交流道附近,兩車瞬間翻覆後,造成一死一傷,目擊的許小姐,意外發生後,她停車報案,還主動提供給警方,車子的行車紀錄器去作筆錄,沒想到,幾天前竟然收到高公局的來函,被要求支付國道散落物處理費,一共1萬2000元,讓她很傻眼。

目擊民眾許小姐說:「對啊這樣誰還敢報案,以後誰還敢管閒事。」明明熱心提供協助,卻被這樣對待,她提出申訴覺得很擾民,高公局南區交通管理科長劉子剛說:「詢問完我們就會辦撤銷通知的後續程序。」高公局回應,確認許小姐的車,是受事故波及的第三車,不涉及肇責,將會主動撤銷她的繳費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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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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