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媳代兌發票中千萬 大伯僅分200萬怒提告

林建鋒 楊宗穎 吳建宏 報導  / 雲林縣

不管是彩券或是發票,還是自己對獎比較有保障!雲林一名男子,把發票交給弟媳兌獎,結果中了1000萬元,事後弟媳只匯了200萬元給他,男子不服告上法院,法官依雙方家族會議的協議,獎金扣掉稅金之後要對分,判決弟媳應該再給男子198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王姓男子去年底到苗栗三義一家便利商店買飲料拿了發票,今年2月的時候看到何姓弟媳在整理發票,順便請她幫忙對獎,結果發票中了1000萬元,扣掉稅金獎金796萬元,但弟媳只匯款200萬給他,不願返還剩下的596萬,王男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法官勘驗證據,王男提供的行車記錄,與發票的時間地點相符,而且他在家族的群組有表明發票是他的,但弟媳認為,大伯已經把發票送給她無權要求返還獎金。

雙方在家庭會議錄影存證達成共識提出要把796萬元的獎金對分,扣掉稅金一人一半是398萬元,法官認為,王男已拿到200萬元弟媳應再付給王男19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民眾說:「如果是朋友我應該是會給他分紅。」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說:「判決裡面有提到,是因為和解契約的關係,所以代替了雙方對金額的分配。」中了千萬發票,原本應該高高興興,卻因為沒說好讓家庭和諧變了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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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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