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卉良 梁宏志 林志純 李其庭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有名陳女士,在民國80年,花了2千180萬,向前國泰信託投資公司董事長,蔡辰男夫妻,買下位在新北新店山區,精華路段土地,結果過了十幾年卻收到,法院拍賣通知,查了土地謄本才發現,土地從民國72年,就被設定「抵押權」,金額還高達2.4億,而且抵押權設定的債務人,還是蔡辰男本人,但因為抵押權沒有塗銷,只能一直閒置在那,今年又將再度法拍,陳女士已經委請律師處理,而蔡辰男也透過律師回應,會願意給予協助。
大台北華城空景,隱身在山林裡頭的新店山區,周遭都是獨棟.豪宅別墅,吸引許多名人入住,而當年陳女士買下這塊地,卻至今從沒入住過,投訴人陳女士說:「跟名人交易是非常穩當的,對整個社會來講都是誠信的問題,我們都是很單純的買賣行為。」
31年前陳女士,和前國泰信託投資公司董事長,「蔡辰男」夫妻買下土地,但當下卻不知道這地設定了抵押權,投訴人陳女士說:「如果你(蔡辰男)沒辦法塗銷(抵押權),就請你(蔡辰男)把價款還給我,然後我們把土地過戶給你(蔡辰男),因為我們不應該付了錢,結果反而變成什麼都沒有。」
拿出「土地登記文件」陳女士指控,民國80年和蔡辰男夫妻,購買要價2180萬大台北華城土地,民國85年順利過戶也擁有土地所有權,每年更按時繳納地價稅,但民國97年收到法院通知要拍賣土地,當時問了律師卻不了了之,民國100年再收到法院執行通知,土地謄本一查之下才發現,對方設有2億4千8百萬的土地抵押權,而且設定的債務人,還是蔡辰男本人,但出售土地前卻沒有塗銷,讓陳女士今年又收到法院拍賣通知,非當事律師李育昇說:「有些實務上是認為說,是從你買售的那一天,就開始計算這個15年,那也有一個見解是認為說,要從這個買售人知悉。」
而這也導致現在的地主陳女士,必須先還給債權人,也就是銀行2.4億元才能處理這塊地,而高齡82歲的蔡辰男捲入賣地風波,委請律師回應,蔡辰男法律顧問林慶苗說:「本案因為已經30年了,85年過戶的時候,照這個陳女士講說價金是有付清的,可是抵押權卻沒有塗銷,那如果這樣的情形,陳女士如果是在土地過戶前,或是在土地過戶不久,趕快來跟新來建設主張(塗銷)。」
言下之意追溯期過了,但必要時會提供協助,目前陳女士也提告民事賠償,原本要拿來退休的房產,因為當時沒再確認土地抵押權,現在只能夠藉由司法討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