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噸過期魚改標重賣 江小漁5倍賠償消費者

吳烈安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知名連鎖餐廳江小漁酸菜鍋,涉嫌將已經過期1年多的39噸巴沙魚、570公斤芙蓉魚及醬料改標,販售給加盟商,提供給消費者食用,被衛生局查獲,業者公告暫停營業,和台中市府討論後,決定祭出5倍的賠償,只要在2021年4月到2023年1月13日,有到台中、埔里及員林店消費過魚產品的民眾,憑著發票、刷卡紀錄,可以獲得產品金額5倍賠償,而且如果有身體不舒服的人,業者還會支付1倍醫療費用,做為精神賠償。

堆得像小山一樣高的,全部都是過期超過1年的巴沙魚,知名江小漁酸菜鍋涉嫌將39噸的魚貨以及醬料改標後,販售給加盟業者,提供給消費者食用,衛生局查獲後緊急封存,業者暫停營業,現在也祭出賠償方案。業者發出聲明稿,只要在2021年4月到今年1月13日,有到台中、埔里、員林店消費過的民眾,憑著發票可以獲得魚商品價格5倍的賠償以及醫療費用。

台中法制局長李善植說:「魚類產品5倍金額的賠償,另外如果消費者,因為食用過期魚品導致身體不適,而有醫療費用的支出,業者也願意賠償5倍的醫療費用,以及1倍的精神損害賠償。」不過由於最早可以追溯到2021年4月,民眾如果發票丟了怎麼辦?消保官說,如果能拿出刷卡紀錄,也能獲得賠償,但如果是用現金,發票又丟了,就無法證明有消費過,因此無法獲得賠償,呼籲大家多使用發票載具,紀錄可以留存至少1年以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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