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夏季電費1200」 房東闖屋討錢還對嗆

黃佩華 楊荏惇 報導  / 台北市

上個月,突破歷年來8月的氣溫紀錄,很多人一回家,第1件事就是開冷氣,但電費當然也不會太便宜!不過,卻有網友抱怨,房東原本說好夏季電費,收1200元就吃到飽,沒想到這幾天反悔了,拿了1張手寫的電費單,上面密密麻麻寫了,冷氣、照明、熱水器,還有冰箱使用費,等於每個月,另外加收2300元!網友覺得不合理,房東卻闖進房間,雙方僵持不下。

房東VS.房客說:「大家要把電省下來,(不是這是我的房間妳就直接開門就進來)。」站在房間門口,穿黑衣黑裙的就是房東,不顧房客意願,闖進來吵架。房東VS.房客說:「熱水器這樣很費電的,(我現在根本就沒什麼在家洗澡),(我都去健身房洗耶),(我吹頭髮也沒有在家洗耶),喔那這樣我就把燈關掉,妳都不用嘛妳講的嘛。」雙方各執己見、沒有共識,吵的就是電費怎麼收。

但房客把合約攤開,白紙黑字載明,夏季冷氣電費1200,冬季電費700,沒列出額外收費,但房東拿了手寫計算表,說政府電費調漲,5月份冷氣用電另收1200,最底下列出7月電費,包括熱水器800、冷氣1200、冰箱200,還有照明費100,所以每個月應付2300元,要求更正,認為相當不合理。

房仲陳炳辰說:「這也已經涉及到整體的合約上面,是不是有違約的情況,因為其實如果合約上已經載明了,這些費用收取的標準的情況之下,就應該按照這個合約走,如果不續租但是房東必須要提出,一些補償像是搬遷的費用。」「房東闖進房間,還嗆當我這邊旅館嗎?」房客很無奈,說連回家都有恐懼,強調7月有一半不在國內,平時都回家才開冷氣,並沒有24小時開著。

台北市簡任消保官龔千雅說:「如果有超收的情形,或者是房東在租約期間,片面調漲相關的電價收取的話,建議房客都可以跟各縣市的消保單位,或者是地政單位來提出申訴。」消保官表示,如果房東違反了記載事項規定,可依消保法要求限期改善,如果房東還是依然故我,最高可以裁罰10萬元,來保障租客應有的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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