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了加速再生能源設置,立法院今年5月底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的屋頂,必須設置一定比例的太陽光電設備。雖然相關條文還沒公告,但已經引起各界討論,因為中南部廠房屋頂,日照率高,回收效益大,業者比較有意願投入成本裝設,但對於住宅大樓建商來說,太陽能板成本高,強制要求裝設,可能會讓成本轉嫁到房價上,因此專家也認為,可能必須透過增加容積獎勵,提升對建商誘因
短短幾個小時,已經累積電能,這是位在彰化的鋼鐵工廠,透過裝設太陽光電板也就是太陽能板可以自行提供工廠所需超過一半的發電量。主播馮薇之:「省下電費的秘密,就是工廠頂樓裝了一整片這樣的太陽能板,因此現在業者不只對台電用電需求大量降低,非用電時間發出的餘電還可以賣回給台電,一來一回之下,每個月電費可以省下超過9成,而且接下來這樣子可以自行發電的的建物會越來越多。」
以每一期用電量來看,有了自產的電能加入之後,工廠運作時,只有不到四成需要靠台電供應,因此原本10萬多元的電費,扣掉自產電能以及賣給台電的餘電,每期需要繳的電費金額不到1成,大約僅需繳8893元。太陽能板業者:「像以這個廠房來說,我們規劃的部分,就是現在我們站到的,鋼筋混凝土屋頂的區域,跟鐵皮浪板的區域,都有來做布設,以安裝比例的話,有至少9成以上,(因為)它廠內的用電成本,其實高達(每度)5塊多,那我就會建議,把它的廠內(用電),盡可能去透過太陽能,去供應它的一個用電,有多的,譬如說例假日,中午休息時間,用不完的電力,再用4塊多的電價,賣回去給台電。」
為了加速落實淨零轉型政策,政府學習德國柏林太陽能法,要求使用面積超過50平方公尺的新建或改建的建築,屋頂總面積及淨面積30%以上必須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因此立法院也在今年5月底三讀通過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要求符合一定條件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也要在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太陽能板業者:「(推行上)比較有一些,可能要去克服的問題點,是在於(誘因)像目前苗栗以北,有釋出賣電收入,加成15%的部分,(可以)維持在目前的水準,不要一直往下,去做一個調整的話,其實這些我相信是對未來,不管是廠房的業主也好,或是一般的住家屋主也好,他們可能,可以提升安裝太陽能的,相對意願的增加。」
走進剛完工的社區大樓使用的電力,也有一部分來自自產發電,雖然大樓的屋頂面積,必須扣掉水塔屋突等,但是裝設太陽能板發電還是不無小補,就以台中大雅這個社區型大樓來說,因為台中市府針對建築物申請建造執照,有相關規定,所以兩棟大樓樓層從B2到13樓,建商預先在頂樓部分安裝了每棟各七片330瓦的光電板。雖然面積大約都只有5坪,但每天一棟的發電量就來到7.6千瓦,等於這個社區一個月就可以自產456度電將全數用於公用電,如果以9月份電費計算,等於替住戶每個月省下超過3000元。
太陽能板業者:「建商會認為成本太高要很久才能回收補助又太少。」綠色能源產業聯盟秘書長賴欣儀:「光電板成本可能轉嫁到房價因此可能必須透過提高電費加乘或是提高容積率來增加建商誘因未來大樓面積比例該怎麼抓才合理?」綠電市場蔚為趨勢,但到2022年底台灣累積太陽光電相關設備的設置容量,只有9.724GW,跟政府喊出的2025年設置容量要達到20GW,以及2030年30GW目標,還有好一段差距。
建商/綠色能源產業聯盟秘書長賴欣儀:「可能至少提高2%等等。」建商也喊話太陽能板相關設備成本太高,希望可以透過2%以上的容積獎勵作為裝設誘因,不難看出好的政策想發揮最大效益,還得有好的配套方案支持才能落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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