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離職主管卻回「別走」 她嘆:壓力好大 過來人給解方 

提離職主管卻回「別走」 她嘆:壓力好大 過來人給解方  | 華視新聞
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有些人因現職無法帶來成就感,轉換事業跑道,找尋內心理想的工作。一名網友發文表示,近日向主管提出離職,怎料對方聽完拚命慰留,希望能「好好商量」不要離開,讓她相當為難。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

原PO在《Dcard》發文提到,自己最近想離職,由於年資一年多,根據勞基法規定要在離職20日前預告,但她為了方便讓主管面試新人,因此在11月底就透露離職一事。然而,主管聽完反而不希望原PO離職,一直想跟她好好商量,甚至說出「離開了我怎麼辦?」「求妳不要走」等字眼,讓她壓力非常大。

最終,原PO堅定離職立場,隔天就把離職申請書寫好,並放在對方辦公桌上請他簽名,主管這時仍不死心,希望原PO聊完再決定去留,讓她相當不解,「決定?原來離職是需要主管決定?」即使主管咄咄逼人,原PO仍向人資提出離職預告,但也好奇詢問大家,預告時間到是否就能成功離職?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紛紛表示:「他今天求你,明天出什麼事,他還是會照常罵你的」、「離職只要有告知就好,不需要主管同意,至於離職了公司怎麼辦的問題,公司自己徵人啊不然呢」、「證據都自己備份好,直接離開」、「理性上發信給人資就行,感性上可以跟主管說不是因為他才走,家裡有事或人生規劃,請他見諒」、「你有照規定提前說,被挽留最後決定權還是你,不用說這麼多」。

根據《勞基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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