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明憲 張俊譓 張權 報導 / 新竹市
新竹民眾注意了,如果你的車子被拖吊要及時領回,只要超過3個月忘記取車,愛車很有可能直接被報廢!因為有許多車主違規被拖吊,大多數都是酒駕和無牌車,車主認為車輛價值不高或是無力繳交罰款而不來領車,導致新竹的車輛保管場大爆滿,縣警局也決定修法,公告3個月未取車就報廢車輛來節省空間。
新竹縣警察局交通隊分隊長陳守中說:「車輛常會久放導致保管場,場內停放車輛的空間持續減少,優化本局保管場之停車空間進行場內重整。」據了解,場內停置車輛大多數以違規停車酒駕及無牌車為主,無牌車及酒駕車也要放滿三個月才會進入拍賣程序,多數車主都認為車輛本身殘值不高或無力繳納高額罰款,再加上每日100元的車輛保管費日積月累,讓有些車主乾脆不領車造成保管場車滿為患,呼籲民眾車輛違規早早處理,拖到愛車被報廢,讓自己無車可開,更造成警方執法困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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