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提離職就像提分手,最好的結局為「好聚好散」,也考驗著公司與員工間的談判技巧。不過, 一名網友透露,主管要求他將公司的新人逼走,讓他相當猶豫該不該照做?貼文一出,掀起網友熱議。
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3公社」發文提到,近日公司小主管叫他想辦法找新人麻煩,藉此逼對方主動離職,讓他聽完相當猶豫,不知是否該照做?
貼文掀起熱議,網友紛紛建議,「借刀殺人別中計,新人可以分擔工作,逼走你得自己扛」、「跟新人一起把小主管逼走,這樣就簡單多了」、「於心何忍」、「就不要踢到鐵板,看看到時候是你走還是新人走,反正都不會是你主管走」、「聰明的就拒絕,當了槍手後,你也不會有好下場」、「那之後也會輪到你跟新人一樣的下場」。
事實上,勞動部曾表示,不少企業會有裁員一事,且因社會新鮮人剛踏入職場,對勞基法缺乏瞭解,在簽署「自願離職書」後,影響勞動權益甚大。
勞動部表示,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應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如因同法第11條需資遣員工,則依同法第16條規定預告,並發給資遣費;所謂的「自願離職」,應出於勞工本人意願,若有脅迫情形,即非屬「自願」。
勞動部提醒,勞工簽署文件前,應進行「停」(勿輕率簽署任何文件)、「看」(應看清楚文件內容及條款)、「聽」(如對契約內容有疑義,可先洽詢勞政機關)三個步驟;雇主如有強迫簽署情事,勞工應予拒絕,並儘快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以確保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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