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冰箱食物被偷!他調味乳「加瀉藥」抓人 竊賊現形了

不滿冰箱食物被偷!他調味乳「加瀉藥」抓人 竊賊現形了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學生校外租屋與陌生人同住一棟的情形相當常見,卻也容易產生摩擦。一名網友表示,由於租屋處的冰箱屬於公用空間,所以食物經常被偷,為了讓竊賊學到教訓,便在一瓶調味乳內加了瀉藥,怎料一名學姐偷喝後不斷拉肚子,氣得喊要提告,讓他備感無奈。

原PO在《匿名公社》發文分享,自己跟同學在外租雅房,為整棟透天分租,一共5個房間,除了認識隔壁同系的同學,其餘住客一概不認識。

原PO指出,由於冰箱、廚房、客廳及廁所屬於共用空間,因此冰箱內的食物時常被偷吃,想買小冰箱放房間,但無奈房東不准,於是參考網友建議,在一瓶調味乳內加入磨成粉的瀉藥。

沒想到,當天晚上一名學姐就狂拉肚子,還夥同其他同學找原PO理論,並質問她「加了什麼在裡面?」對此,PO坦言自己不知道事情嚴重性,「有小小嘲笑她們亂喝別人的東西活該,然後她們就半夜去急診還請了診斷書,今天就聽跟我一起租的同學說學姐要告我,因為他們找我理論時有錄音錄影。」

原PO感嘆,「我有承認調味乳是我的還幸災樂禍,可是不是自己的東西本來就不該吃,我也是參考網友的做法怎麼就要被告了,真的會成立嗎?我很怕我爸媽知道,該怎麼辦?」

貼文掀起熱議,網友紛紛表示「妳有憑有據可以告她竊盜~~我倒是好奇她能告妳什麼?」、「不要害怕,你就說你要告她竊盜,如果她堅持要告,那就法院見」、「什麼都不要說,先找律師,反告你還倒贏一波」、「未經人同意的錄音錄影有辦法當證據嗎」、「不用擔心家人知道,事情如果是這樣,家人一定會挺你的」。

根據《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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